有关机构及人员职责
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业务活动计划;
(二)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三)年度工作计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
(四)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五)增加或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
(六)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七)内部机构的设置;
(八)聘任或者解聘领导层成员及财务负责人;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制定及修改章程;
(十一)更换、增补理事;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单位签署有关文件(协议);
(四)法律、法规和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理事长办公会行使下列职责:
(一)主持本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拟订内部机构设置方案;
(三)拟订本单位的管理制度;
(四)提请聘请或解聘中心领导层成员及财务负责人;
(五)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
(六)组织实施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七)拟定提交理事会的各项议案;
(八)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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