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办召开2009年新闻通气会
国务院扶贫办召开2009年第一次新闻通气会,国务院扶贫办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兼政策法规组组长蒋晓华就扶贫开发有关问题向媒体作了通报,并与政策法规组副组长苏国霞共同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组组长司树杰主持会议
2009年3月16日, 国务院扶贫办召开2009年新闻通气会,国务院扶贫办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兼政策法规组组长蒋晓华就扶贫开发有关问题向媒体作了通报,并与政策法规组副组长苏国霞共同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组组长司树杰主持会议。
蒋晓华分别通报了扶贫标准、扶贫开发新阶段的标志、大扶贫的概念、金融危机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带来的影响和应对措施及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政策有效衔接等5个问题。
一、关于扶贫标准问题
我国在2007年前有两个扶贫标准,第一个是绝对贫困标准,这是1986年制定的,把1985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06元的农村人口定为扶贫对象,1986年的绝对贫困人口为1.25亿人,占农村总人口的14.8%,后来此标准随物价调整,到2007年时为785元,人口减少到1479万,占农村总人口的1.6%。第二个是低收入标准。这个标准制定于2000年,即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在865元以下,在绝对贫困和低收入标准之间的为低收入人口,当时为6213万人。到2007年年底,低收入标准调整为1067元,人口减少到2841万人。
新的扶贫标准即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公布的1196元。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8年在这个标准以下的扶贫对象为4007万人,这就是我们新的扶贫工作对象,比2007年绝对贫困标准以下的1479万人增加了2528万人。
关于与国际扶贫标准的关系,我们有这样几点认识:
首先,提高扶贫标准是一个过程。十七大明确提出要逐步提高扶贫标准。此次调整标准,说明中国经济实力增强了,有能力惠及更广大的人群。今后,我国的扶贫标准还会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再做调整。
第二,任何国家制定的标准,都应从国情出发。世界银行有一个简称一人一天一美元的国际贫困标准,主要用于比较不同国家的贫困程度。据我办所知的70多个国家的扶贫标准,很少有哪个国家是按此标准执行的。
第三,扶贫标准的高低与一个国家扶贫水平和成绩并没有必然联系。我国的扶贫标准不高,但扶贫水平和成就举世公认,许多第三世界国家都向我们学习经验。
第四,对扶贫标准不能孤立地去看。扶贫标准只是各项农村政策中的一个指标,不能说明全部问题;要把这个标准与其他的惠农政策结合起来看,应该用全面、发展、辩证的眼光看待扶贫标准。
二、关于扶贫开发新阶段的标志问题
我国的扶贫开发工作已进入一个新阶段。扶贫工作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尽快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扶贫工作手段从开发为主转向开发与救助两轮驱动。
扶贫开发进入新阶段的两个前提:一是绝对贫困人口大幅下降。二是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7年我国全面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低保人口是3541万人,2008年增加到4291万人。有了这两个前提,提高扶贫标准是很自然的。因此,温家宝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实施新的扶贫标准,把扶贫标准提高到人均1196元,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这标志着我国扶贫开发进入一个新阶段。
三、关于大扶贫的概念问题
所谓大扶贫的概念是,党的十六大后,通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随着我国统筹城乡发展、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方针逐步在扶贫领域的贯彻,扶贫工作进入开发和救助两轮驱动的新阶段,呈现出专项扶贫、惠农政策扶贫、行业扶贫、社会各界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大扶贫”的新局面。因为过去我们国家的扶贫工作,总的背景是在农业为工业提供积累的情况下展开的,当时进入贫困地区的政策措施,基本上都是以专项扶贫为主的,贫困地区发展主要依靠经济增长拉动和专项扶贫计划推动。十六大后取消农业税,出台了一系列的以“四减免、四补贴”为代表的强农惠农政策;农村的路水电气基础设施不断的加强,对农村公共事业、教育、卫生、低保等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整个扶贫形势的大背景发生了变化,所以说扶贫工作出现了一个大扶贫的新局面。
四、关于金融危机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带来的影响和应对措施问题
2008年下半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贫困地区的影响逐步显现,贫困地区减贫速度放缓、返贫压力加大。我办于今年春节前后派出调研组,赴青海、湖南、江西、河北、辽宁、内蒙古、重庆和浙江等地进行实地考察,并要求各省扶贫办和我办在基层挂职锻炼的同志上报了相关情况。通过调查发现,金融危机对贫困地区和人口主要产生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影响:
第一,农民工提前返乡的比例大。据农业部的调研材料,到今年1月中旬的时候,提前返乡农民工大概占农民工总数的15.3%,对应的大概是两千万人左右,而贫困地区大大高于这个比例。如湖北省25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提前返乡的农民工在同一个时期达到了29.2%,我们派出的几个调研组所去的贫困地区,农民工提前返乡的数量都在30%左右。这种情况的出现,主要是因为贫困地区劳动力的素质偏低,企业减员首先会波及这一部分人。
第二,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大。贫困地区农民收入总体比较低,打工收入在农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低于其他地方。但对于许多脱贫的农民而言,增加收入主要靠外出打工,打工收入所占的比重又非常高;现在打工的人回来的很多,对收入的影响比较大。
第三,优势产业受冲击大。过去贫困地区没有什么优势产业,经过多年的努力培育出一些优势产业,但这些产业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产业结构比较单一,二是产业外向依存度比较高。这些产业一般不是当地消费的,当外部消费市场发生变化以后,这些产业受到的冲击比较大。
第四,扶贫龙头企业困难大。由于订单减少,产品价格下跌,流动资金紧张,企业经营比较困难。
为了减轻国际金融危机给贫困地区带来的负面影响,国务院扶贫办提出八条具体建议:
一是落实国债资金支持汶川地震灾区贫困村恢复重建、贫困户茅草房改造等扶贫项目;
二是全面提高重点县通村公路的补贴标准,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
三是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给予最低工资招募农民参加建设,为失业农民工创造就业机会;
四是以就业为导向开展分类培训;
五是努力扩大扶贫贴息贷款规模,帮助返乡创业人员解决融资难;
六是支持国家扶贫龙头企业,提高授信额度,解决流动资金短缺;
七是保护贫困地区特色主导产业;
八是将原有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都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加大救助和扶持力度。
五、关于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政策有效衔接的问题
随着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农村扶贫标准的提高,中国农村的扶贫工作进入了“开发与救助”两轮驱动的新阶段。当前,一个重要任务是要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进一步瞄准贫困人口,提高扶贫工作的“瞄准度”。
扶贫和低保都是针对贫困人口的政策。如果不能有效衔接,不仅会增加基层政府的工作负担,还可能导致扶贫资源的重复配置或遗漏。过去,很多面向贫困农户的政策难以落到实处,就是因为未能“瞄准”贫困人口,未能很好地建立贫困农户的识别机制。
扶贫和低保衔接的核心是完善贫困人口的识别机制。20多年的扶贫开发,始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瞄准。为此,扶贫部门进行了长期探索。从制定国家扶贫标准,划定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到确定贫困县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再确定贫困村,都是为了提高“瞄准度”。我们还建立了农村贫困监测制度,为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还尝试过“参与式识别”贫困人口的办法。但是,总体上看,目前扶贫部门的贫困识别,比较多地采用农户家计调查的方法,既耗时费力,易出现偏差,又不易得到基层群众的普遍认可。
对于扶贫与低保的衔接,必须要界定清楚两者的工作对象。扶贫主要针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而低保则主要是针对没有劳动力或劳动能力丧失的人口。
为了实现有效衔接,扶贫办正在与民政部、财政部、国际统计局、中国残联等部门合作,在全国11个省(区、市)的20个县进行试点。在试点工作中,扶贫和低保对象大致可分为三类人:一是单纯的低保对象;二是单纯的扶贫对象;还有一类是同时享受低保和扶贫待遇的。对因病因灾返贫的群体,由于大多有劳动能力,也会有阶段性交叉。
今年“两会”前夕,国务院扶贫办召开了扶贫和低保衔接试点的工作会议。2009年扶贫与低保衔接试点的主要做法是,在基层政府的指导下,比照低保的办法,按民主程序由群众认定农村贫困人口,其中,谁是扶贫对象,谁是低保对象,谁能同时享有扶贫和低保待遇,由群众自己去鉴别,自己去决定,政府不能包办代替。把决定权交给基层,群众会在实践中创造出更好的办法。贫困户识别出来以后,由扶贫和民政两个部门分别采取措施,有劳动能力的采取开发式扶贫,帮助他们提高能力,脱贫致富。没有劳动能力的采取救助式扶贫,通过发放低保金,维持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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