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的突破口和着力点
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寓社会管理于社会服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功能,逐步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是当前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推进社会改革和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社会组织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主体,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所在。社会管理创新根本目的就是要提高社会的自治能力。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创新,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至关重要。当前尤其要在思想观念和政策法规上取得突破,在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上大胆创新。
转变思想观念——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的前提所在
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当前最核心、最本质问题就是解决观念认识问题。多年形成的固有观念和片面认识严重影响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极大地阻碍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社会组织管理要有所突破,认识问题是关键,转变观念是头等大事。观念认识问题不解决,一切创新都无从谈起。从社会管理创新的发展方向看,从一元到多元,从人治到法治,从统治到治理,从集权到分权,从管制到服务,从行政到市场,从单位到社区,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已是大势所趋。
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将会更加复杂、更加集中、更加突出,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协调利益关系,增强创造活力,发展社会事业,搞好社区建设,完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就业,增加社会认同,健全社会保障,社会组织都是至关重要、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社会组织的功能作用不可替代,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对社会稳定和社会安全尤为关键。现代社会发展实践表明,社会组织的社会主体地位毋庸置疑,社会组织管理创新是必由之路,否则就要为此付出高昂的改革成本和社会代价。
完善政策法规——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的重中之重
现行的政策法规在促进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政策法规滞后于社会组织发展实践,修订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已成当务之急。从可行性看,当前的政策法规着力点应体现以下方面:
一是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移进程。结合新一轮行政机构改革,政府应将各部门可由社会组织承担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来实现公共责任和义务。政府通过加强引导、扶持、管理和监督,强化标准、资质审查和绩效评估,为社会组织提供社会服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是加快制定财税扶持减免政策。加大对社会组织的财税政策支持,可由各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研究制定社会组织财税扶持减免配套政策,根据社会组织服务类型,对如卫生、教育、科研、慈善、社区、文化、福利组织等制定不同的税收政策,建立相应的税收减免和优惠机制。
三是加快制定专业人才保障政策。由各级民政部门会同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研究解决社会组织的人才引进和培训、职称评定及职业资格认证等问题,确保社会组织专职人员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政策落实到位,促进社会组织人才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体制机制创新——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的破冰之举
社会组织管理创新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创新工程,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开拓思路、多策并举,有重点、有步骤地积极推进。
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创新上,应遵循从管理逐步走向治理的创新思路,改革政出多门的双重管理体制,尝试取消业务主管单位,探索建立新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在总体思路上,应让各类社会组织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同时对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社会组织发展进行适度限制,保证社会整体的安定有序和充满活力。在社会组织具体管理方式上,实行分类管理,对不同类别的社会组织,政府制定不同的法律和法规,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
在社会组织运作机制创新上,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索:
一是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机制。发挥各级党委对社会组织的领导作用,把握规范社会组织的发展方向,使社会组织成为党领导下的一支可靠社会力量。
二是建立政社沟通协作机制。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协作,在制定政策、进行重大决策及立法过程中,政府应及时与相关社会组织进行沟通,听取社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建立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建立由外事、民政、安全、教育、卫生、宗教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同时做好对境外社会组织在华活动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四是健全社会组织自律机制。健全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深入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建立社会组织信息披露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和公众投诉制度,加强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健全社会组织评估制度,不断提高社会组织的自治水平。
海纳百川,天下同心。在现代社会中,良好的社会管理体制不仅有赖于国家和政府的强大有力,更依赖于社会自身的自治活力,而产生巨大社会效应的当是两者的合力。政府施以法治,社会辅以自治,国家必得以善治。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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